根据湖医药行发【2023】12号《湖北医药学院师德标兵评选办法》和《关于评选2023年“师德标兵”的通知》要求,学院成立由每支部教师代表(4名)及院领导(4名)共20人评审小组,通过审查参评4位推荐对象申报资料后进行线上投票,经过票决,最终决定推荐李亚老师、柴晓运老师至学校参评2023年“师德标兵”评选,特此公示。
公示3个工作日,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向马克思主义学院、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办公室反映。
公示日期:2023年7月5日-7月7日
马克思主义学院、人文社会科学学院
2023年7月5日